博济医药: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_环球观热点

2023-04-25 17:03:3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2


(资料图)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

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

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243,000份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告编号:2021-037)。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

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638,10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5)。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

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82,900份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3)。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总数由1,823,260份调整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

告编号:2022-062)。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100,660份;又因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过,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能

行权的股票期权629,104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成就,

涉及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1,200份。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5)。

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47,46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

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确定2022年4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2,699,000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授予2,697,000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2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已授予 但 尚 未 行 权 的股 票 期 权 总 数 由 2,697,000 份 调 整 为

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107,8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5)。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7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1,061,760份;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8,800份。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

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460份。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8,800份。

  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6,26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

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离职对象已授予但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我们对上述需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尚需公司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及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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